新三板分層方案出爐
- 來源:
- 2015-12-04
為加快完善市場制度體系和服務功能,審慎推進市場創新,提高風險控制水平,根據市場發展的現狀和需求,全國股轉系統24日發布《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公司分層方案》,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為何要分層?據介紹,截至11月23日,全國股轉系統共有4262家掛牌公司,并將繼續保持高速增長態勢。隨著掛牌公司家數的迅速增加,掛牌公司差異化特征日益明顯。此外,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公司可以采取做市轉讓或者協議轉讓的交易方式,掛牌公司的交易頻率、價格連續性等方面差異較大。就掛牌公司分層的總體思路而言,將是“多層次,分步走”。未來全國股轉系統將由多個層級的市場組成,每一層級市場分別對應不同類型的公司。起步階段將掛牌公司劃分為創新層和基礎層,隨著市場的不斷發展和成熟,再對相關層級進行優化和調整。
按何標準分?結合全國股轉系統定位于服務“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的特點,設置三套并行標準,篩選出市場關注的不同類型公司進入創新層?;A層主要針對掛牌以來無交易或交易極其偶發且尚無融資記錄的企業,還包括有交易或者融資記錄但暫不滿足創新層準入標準的企業。
根據方案,標準一為“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股東人數”。具體而言,一是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平均凈利潤不少于2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二是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三是最近3個月日均股東人數不少于200人。標準二是“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營業收入+股本”。標準三是“市值+股東權益+做市商家數”。
在達到上述任一標準的基礎上,須滿足最近3個月內實際成交天數占可成交天數的比例不低于50%,或者掛牌以來(包括掛牌同時)完成過融資的要求,并符合公司治理、公司運營規范性等共同標準。
已掛牌公司2015年年報披露截止日(2016年4月29日)后,全國股轉系統根據分層標準,自動篩選出符合創新層標準的掛牌公司,于2016年5月正式實施。企業在申報掛牌時,全國股轉系統根據分層標準就該掛牌公司是否符合創新層標準自動判斷,符合創新層標準的掛牌公司,直接進入創新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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