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知名品牌”企業復審公告
- 來源:
- 2024-06-12
“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評價活動,是深圳工業總會遵照深府〔2003〕64號文件的原則和要求,首創全面推動品牌建設的公益性活動,是全國唯一由政企社研媒聯手幫助企業提升企業及產品知名度、美譽度的具體行動。持續21年累積產生1074個“深圳知名品牌”,僅占全市企業總數的萬分之四,銷售額合計占全市銷售總額的49.73%、納稅額占41.67%、出口額占36.69%。其中,“華為”等75個深圳知名品牌企業位列國際細分市場前三位;“邁瑞”等216個深圳知名品牌企業位列國內細分市場占有率第一。該活動已經成為我市品牌建設的主體活動。
按照《深圳知名品牌評價辦法》和《深圳知名品牌復審實施細則》規定,榮獲第十九屆“深圳知名品牌”稱號的企業(含第一、四、七、十、十三、十六屆榮獲深圳知名品牌并在第十九屆通過復審的企業),迄今已屆滿三年,需于本屆申報復審。
中央對深圳“核心引擎”城市的定位,決定了深圳要在品牌建設上繼續發揮引領作用,將深圳持續20多年開展品牌建設的成功實踐,輻射至粵港澳大灣區,幫助更多的灣區企業做品牌、創名牌,共同打造“灣區知名品牌”。對于按照《深圳知名品牌評價規范》團體標準復審通過的“深圳知名品牌”的企業,將同時授予“灣區知名品牌”稱號。
同時,為進一步弘揚新時代企業家精神和鼓勵企業做品牌、創名牌,表彰在品牌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和企業家,針對本屆復審企業,特別設立“第22屆深圳(灣區)知名品牌——品牌建設優秀企業”、“第22屆深圳(灣區)知名品牌——品牌建設標桿企業”和“第22屆深圳(灣區)知名品牌——品牌建設優秀人物”、“第22屆深圳(灣區)知名品牌——品牌建設杰出人物”四個獎項,歡迎復審企業積極申報。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辦機構和申報時間
(一)主辦機構:深圳知名品牌評價委員會
(二)申報時間:2024年6月13日至8月15日
二、復審申報辦法
1、采用全流程網上申報,不需提交紙質文件。
申請人登錄申報系統(http://brand.fszi.org)→選擇深圳知名品牌復審→申報注冊,認真閱讀“深圳知名品牌暨灣區知名品牌申報系統使用指引”→按提示在線填報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確認提交。申請人后續可聯絡深圳知名品牌評價委員會秘書處查詢評審進展情況。
2、申報企業須簽署或蓋章《承諾聲明》并作為附件上傳,《承諾聲明》可從在線申報系統中下載。
3、申報單位所屬行業按照GB/T4754-2017《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準確填寫。
4、空白申報表可從在線申報系統中下載。
5、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申請復審的企業,將被取消“深圳知名品牌”稱號。
三、關于特設獎項申報
(一)特設獎項申報條件
1、“第22屆深圳(灣區)知名品牌——品牌建設優秀企業”申報條件:
(1)為當屆深圳知名品牌復審企業,并在申報系統完成提交復審材料。
(2)近三年未有違規違法行為。
(3)企業重視品牌建設。設有專門的品牌工作部門,重視品牌宣傳。
(4)品牌效益明顯。企業擁有核心自主品牌產品,近三年銷售收入穩步增長,銷售額達到7000萬以上(專精特新或小巨人企業除外)。
(5)重視質量管理,質量管理體系健全,產品或服務通過相應的質量體系認證。
(6)重視文化建設,確立了以使命、愿景和價值觀為核心的企業文化體系。
(7)重視技術創新,建立有創新管理制度,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至少擁有1件發明專利,研發占比達到3%以上。
(8)保障服務水平,建有服務平臺或渠道等配套服務設施,近三年無重大負面投訴或不良輿情。
(9)品牌具有良好的知名度美譽度。認真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公益事業。主動組織或積極參加品牌建設經驗交流與分享活動。
(10)榮獲政府相關獎項或其他重要獎項可額外加分。
2、“第22屆深圳(灣區)知名品牌——品牌建設標桿企業”申報條件:
(1)為當屆深圳知名品牌復審企業,并在申報系統完成提交復審材料。
(2)近三年未出現違規違法行為。
(3)品牌建設力度大。設立專門的品牌部門,重視品牌宣傳,積極參加本市的重大品牌活動宣傳以及國內外品牌展會,近三年品牌投入持續增長。
(4)品牌效益明顯。企業擁有核心自主品牌產品,近三年銷售收入穩步增長,銷售額達到3億以上(專精特新或小巨人企業除外),產品市場占有率位居行業前列。
(5)重視質量管理,建立先進的質量管理體系,產品或服務通過國內或國際質量體系認證,企業通過不少于三項體系認證。
(6)重視文化建設,確立了以使命、愿景和價值觀為核心的企業文化體系。
(7)重視技術創新,建立有創新管理體系,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至少擁有3件發明專利,研發占比達到5%以上,企業主持或參與相關標準的制定。
(8)持續保障服務水平。建有服務平臺或渠道(三年以上)等配套服務設施,近三年無重大負面投訴或不良輿情。
(9)品牌具有良好的知名度美譽度。示范引領作用強,在所在行業有較大影響,為推動行業發展發揮重要作用。認真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公益事業。主動組織或參加品牌建設經驗交流與分享活動。
(10)榮獲政府相關獎項或其他重要獎項可額外加分。
3、“第22屆深圳(灣區)知名品牌——品牌建設優秀人物”申報條件:
(1)所在企業為當屆深圳知名品牌復審企業,并在申報系統完成提交復審材料。
(2)申報對象須是公司高層領導或從事品牌工作(3年以上)的相關負責人。
(3)申報人在公司品牌建設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4)所在企業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產品,在行業具有較大影響;產品市場占有率位居行業前列,近三年銷售收入穩步增長。
(5)申報人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公眾形象。未有違法違規和失信行為。
(6)榮獲政府相關獎項或其他重要獎項可額外加分。
4、“第22屆深圳(灣區)知名品牌——品牌建設杰出人物”申報條件:
(1)所在企業為當屆深圳知名品牌復審企業,并在申報系統完成提交復審材料。
(2)申報對象須是公司主要領導(董事長、總經理),在行業內具有較高的影響力。
(3)申報人重視支持企業開展品牌建設相關工作。
(4)所在企業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產品,在行業具有較大影響;產品市場占有率位居行業前列,近三年銷售收入穩步增長。
(5)申報人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公眾形象。未有違法違規和失信行為。
(6)榮獲政府相關獎項或其他重要獎項可額外加分。
(二)特設獎項申報注意事項
1、需填寫完成深圳知名品牌復審后才可進行申報,可同步申報企業和人物。同一企業或人物不可同時申報企業或人物兩類獎項。
2、采用全流程網上申報,不需提交紙質文件。
申請人完成深圳知名品牌企業復審后,按提示在線填報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后確認提交。申請人后續可聯絡深圳知名品牌評價委員會秘書處查詢評審進展情況。
3、空白申報表可從在線申報系統中下載。
四、聯系方式
深圳知名品牌評價委員會秘書處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3024號航空大廈18樓(深圳工業總會)
聯系人:王 立 83059186、13266838362
康鈺嘉 83689120、13826536291
深圳知名品牌評價委員會秘書處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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